多年以前, 因为外婆去世,我回家乡奔丧。当时,刚好“星洲日报”上有关于家乡的报道,看着报章上家乡的照片,有感而发,写了几篇短文发表在Blogspot上。
时间的河慢慢流 流过沉睡的小渔村
渔夫们依旧走在长短不一木板铺成的木桥上 仿佛已经注定了颠簸一生
潮退了 船只停泊在各自的桥头 捕鱼的人又结束了一次的作业
不管鱼获量丰富与否 见到殷切等候归航的家人 简单的一句问候 轻轻的一 个拥抱 那就是人生最好的收获了
不是吗?
今年九月开始,Amber周游各省份,旅游途中每天都不忘给我寄明信片。今天聊天之际,我建议她将自己拍的照片制成明信片,我觉得朋友若是收到她自制的明信片,意义更大。
我自制明信片已经有一段日子,于是将心得传授,也将自制的明信片发给她做参考。我们谈到了我家乡的明信片,正好有一张明信片“讨海人家”是以上面这篇文章为背景,我本身特别喜欢。
讨论的时候,我们说到了明信片上的文字 -- “讨海人家走在长短不一 木板铺成的木桥上 仿佛已经注定了颠簸一生 ”。 我向Amber解释这段文字取自我的文章 收获。照片中讨海的人(渔夫)乘着渔船回航,结束一天作业,在长短不一的木桥前驶过,是马来西亚渔村独有的画面,也是烙印在我记忆里永不磨灭的画面。
www.pasirpenambang.com |
我告诉Amber在优管有一个关于我家乡的视频,纪录片的制作人在征求我的同意后使用这篇文章上的文字,这段文字可以出现在家乡的纪录片上,对我来说有特别的意义,也觉得骄傲。
我为了找这优管的视频,上网查了一下,不查则已,一查惊人!赫然发现这篇文章竟然被好几个旅游网站盗用,包括搜狐!这是我始料未及的,这文章得到他们的青睐,我是否应该感到高兴?可是不问自取这种恶劣行为,难道他们都不知道已经侵犯了知慧产权吗?
这种可恶行为,我虽然想投诉,但是也知道无补于事。尊重智慧产权的人肯定就会预先联系我,既然他们“贵为”大公司也无惧被冠上“盗贼”之名,可见在这里是没有任何办法制裁他们的。 我只能公开这种盗贼行径,其余的事,只能等到有一天,有人来教我处理的方法。
下面为盗取我文字的网站/公司:
走进大马 WALK INTO MALAYS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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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笑!无耻! 随便发一个声明就可以任意盗取他人心血了吗?何不你花点时间联系作者让作者决定要不要将“智慧财产”送给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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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如以上,我将文章出处列出来是轻而易举之事,这些网站大可学优管的做法,说明文字来源,让大家知道作者何人,加入链接,即使无法及时联系作者,至少显示他们并无盗用之意。
影片部分文字由xxx提供
写旅游文案很难吗?何不写一个属于自己的? 宁愿到处搜寻并偷取他人文章难道不更花时间吗?我还真的不明白!
希望这种缺德的盗用行为得以受到重视和控制,尤其是大型网站,对打击侵犯他人版权的不合法行为更是责无旁贷,在网页上应该加入投诉管道,查明真相后也必须惩罚盗用者。
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喜欢的文字,可以好好学习,适度的模仿并无不可。可是盗用整篇文章,实为可耻!
盗窃无罪,贻笑天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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